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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像摄影的光比 学习摄影的基础

摄影师驳回适当的光比,就能充沛应用黑白负片乳剂固有的曝光宽容度。照明良好的人像照,因有讨人青睐的光照成果和较好的色调品质,顾客容易接受,理论能收到满意的成果。 光比: 两只用来照明某一被摄对象的灯光,就其发生的总效应来说,它们之间的强度差,就称为光比。 这理论可用数字比来示意。例如:3:1比率是指遭到两支光总效应的被摄对象的部位,其亮度三倍于只遭到一支光的部位.这也可以用光度单位来示意.例如:高光部位为300英尺/烛光,阴影部位为100英尺/烛光.但“3:1”示意式并不象征着光圈级差为3:1,正如上方要指出的。理论,构成光比的两种光线,就是补光和主光。 补光: 所谓补光,就是理论位于或临近相机轴心线的、对被摄对象作总体照明用的光源,其目标在于使阴影部的细节能取得失当的曝光。仅有补光,其提供的照明相当清淡。由于来自摄影光轴的照明,不可显示一个平面对象的令人满意的轮廓或外型。这种光线不能发生关键的高光,所以许多摄影师驳回一种相对柔和的,或许比拟漫散的光源。红色反光伞,天光装置,或大范畴的漫射光线常被用作补光。 主光: 它是布光中占摆布位置的光,常称为“基调光”或“外型光”。这两个术语都对,由于主光确实选择着风物的“调子”(高调或低调),而其位置会发生高光和阴影所构成的外型轮廓。相对地说,如将较柔软和的光源选作为补光,则较“刺目”的光线常被选作为主光。抛物面反射器、小型银色反光伞以及会发生闪动高光的灯,均可选作为主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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